1. 根据学校分配给各个小组的名额数,考核领导小组将全校民意调查和小组推荐的各组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列出备选人推选表,并标明各自的全校和小组得票情况,供考核评先领导小组成员讨论投票决定最终备选人。
2. 考核评先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备选人选的德、勤、能、绩方面的表现,在备选人推选表中确定学校先进以上的人选17人。如果有并列并且突破17人的,则最后的备选人,由考核领导小组重新投票决定。
3. 学校先进以上的人选17人确定以后,印制成新的表格供考核评先领导小组成员投票,确定考核优秀者12人,并在考核优秀者中产生嘉奖人员9人。如果有并列且突破学校指标数的现象,将对并列者进行第二次投票表决。
4.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考核小组将根据小组推荐和全校民意调查情况,增加校级先进若干名,产生办法是:根据本规则完成全部推荐后,对备选人员名单中没有被推荐上的同志进行评议,然后投票产生。
5. 先进集体的评比,采取先提名评议后投票决定的方法产生。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考核评先领导小组
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