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做好 2013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苏教人师〔2013〕12 号
各市、 区教育局( 教育文体局、 教育和体育局), 市有关局( 公司), 各有关学校:
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 为做好 2013 年苏州市中小学( 幼儿园)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政策口径
1. 关于范围对象。 2013 年 8 月 底在编在职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幼儿园), 以及少年宫、 教研室、 电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教师, 均可评聘中小学教师职务。 2013 年 8 月底前到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属申报范围。
2. 关于岗 位设置。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教师岗位设置规定的结构比例, 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 要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发展的原则, 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使用计划, 确保可持续发展。
3. 关于考核工作。 中小学教师的人事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是晋升和续聘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1)任期内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合格” 以上者, 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2) 凡师德修养考核不合格, 有损害教师职业道德, 违反“三项规定” 等行为的, 给予一票否决。
4. 关于班主任工作。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高级教师) 职务的,原则上应累计有 5 年班主任工作或 10 年副班主任工作经历, 其中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工作经历不得少于 2 年( 或副班主任 4 年);申报小学高级、 中学一级教师( 一级教师) 职务资格的, 原则上应累计有 3 年班主任工作或 6 年副班主任工作经历, 其中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工作经历不得少于 2 年( 或副班主任 4 年); 新教师初定教师职务要有 1 年的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 到苏北支教半年, 可视作一年班主任工作年限。 从 2014 年起,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 高级教师) 职务的, 原则上应累计有 6 年班主任工作或 12 年副班主任工作经历。
5. 关于学历要求。 中小学教师推荐评审教师职务必须取得相应层次国民教育有效学历。 35 周岁以下(1978 年 1 月 1 日 后出生) 青年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 高级教师) 职务, 必须具备 硕士( 研究生) 学位( 学历)。 2001 年以后具有电大、 夜大、 函授、 自考、 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 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 关于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 高级教师)职务, 应获得大学本科学历, 评聘为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2007 年底前评聘至今);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 一级教师) 职务,应获得大学本科学历 , 且评聘为 中 学二级教师职务四 年以上(2008 年底前评聘至今);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 一级教师) 职务,应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职务 4 年以上(2008 年底前评聘至今)。 从 2014 年起, 第一, 申报正高级教师职务者, 必须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0 周岁 以下申报者须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后, 受聘高级教师 5 年以上。第二, 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者, 必须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 受聘一级教师 5 年以上。 第三, 申报一级教师职务者,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小学教师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 受聘二级教师 5年以上;(2) 中小学教师获得本科学历后, 受聘二级教师 4 年以上。
7. 关于职称计算机条件。 中小学教师晋升中、 高级职务均应提供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 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核( 试) 合格证( 必须在 2013 年 4 月 1 日前取得)。 江苏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在评审高、 中级职称时长期有效。 另 外符合职称计算机免试条件者,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关于普通话水平。 凡 50 周岁 以下(1963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 的中小学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其中语文教师、 幼儿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水平。
9. 关于参加把握学科能力竞赛要求。 凡 40 周岁以下(1973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必须参加苏州市教科院 2007 年以来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把握学科能力竞赛( 未组织竞赛的学科除外), 否则不得申报。 其中, 属于拔尖的申报对象, 要求不仅参赛而且至少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 关于时间年限的计算问题。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
限从教师取得任职资格并签订聘约、 被聘任( 任命) 之日 开始计算。 今年, 关于评聘要求的有效学历、 任职年限、 论文材料、 表彰奖励等取得时间、 发表时间、 获奖时间均截止到申 报上一年(2012 年) 年底。 但是, 教龄、 班主任年限截止到申报当年 6月 底。
11. 关于教学工作量问题。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根据其工作特点, 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 副校级领导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 中层管理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12. 关于论文问题。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 高级教师) 职务者,要提供有一定质量的专业论文 3 篇; 申报中学一级、 小学高级( 一级教师) 教师职务的, 至少要有2 篇。 其内容要与申报的专业相一致。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 高级教师) 职务者所提供的 3 篇论文应该已送审通过鉴定, 鉴定等级为合格以上方可上报推荐评审。申报人员 发表的论文应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 用以查证: 该期刊是否为国家同意公开发行期刊等等) 和“中国知网、万方、 维普、 龙源” 等论文数据库中检索论文查询目录网页打印件( 用以查证: 该期刊是否市级以上刊物, 是否刊登有本人论文等等), 并经学校审核盖章后作为个人申报材料上报鉴定、 评审;获奖的论文应提供论文获奖证书原件。
13. 关于申报科研材料。 申报必须提供的 2-3 篇代表作论文、教科研项目批文和鉴定书等均需原件。
14. 对支教满一年或长期 (一般 10 年以上) 在条件艰苦的偏远乡、 镇以下中小学工作的教师晋升职称, 教育教学实绩显著的,可适度放宽教科研要求( 资历破格者档次不放宽), 相应提高表彰奖励档次, 其他方面要求不得降低。
15. 关于“中高” 的评审。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 高级教师)职务实行二级评审, 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首先进行面试答辩, 然后再提交高级教师评委会评审。 其中, 申报“小中高” ( 高级教师) 人员, 必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担任小学高级教师并履行其职责 5 年以上, 不实行学历、 资历破格。
16. 关于破格申报问题。 根据省职称办《关于印发〈 江苏省中、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的通知》( 苏职称[2009]14 号) 要求, 中学高级教师( 高级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学历、 资历双破格申报; 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 律不实行破格申报。
17. 关于引 进人员 的评审问题。 已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现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业与原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经考核已具备同级别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 可同级转评为中小学教师相应职务。 已同级转评为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 若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应累计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三年以上。 原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年限可与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担任原专业技术职称时取
得的成果也可作为评审依据, 但主要考察其在中小学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果。
18. 关于学生满意度测评。 从 2014 年起, 申报职称的教师学校必须提供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 85%以上的测评表。
19. 关于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的问题。 从 2014 年起, 申报人须获得与申报专业相应的国民教育学历, 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的, 需参加所申报学科合格学历段学历教育 2 门主干课程的考试, 并取得合格成绩。( 如: 参加自 学考试的, 课程目 录可参见省教育厅苏教规〔2012〕 3 号文附件二: 《江苏省自 学考试主干课程目录》)。
20. 其它相关资格条件, 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 苏职称〔2009〕14 号) 文件执行。
21. 2014 年其它政策性预告: 参见《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 苏职称〔2013〕 4 号),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苏职称〔2013〕 5 号)。
二、 关于评审材料报送
见附件: 《苏州市晋升中小学教师职称报送材料要求》
三、 其他部门办、 民办中小学校 2013 年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四、 本通知由苏州市教育局职称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苏州市晋升中小学教师职称报送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