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苏发〔2018〕8号)和《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方案》(中宣办发〔2018〕10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和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集中摸排工作的通知》(苏扫黑办〔2018〕20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扫黑办〔2018〕9号)要求,以及苏州市教育局相关部署,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开展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成员如下:
主 任: 李丹
副主任:接崃、张胥奎
成 员:朱未君、王杰、邵华、李斌、杨敏、陶黎晴、许珂
二、认真排查
1.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等活动,并做到长效开展,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通过家纺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环境和在家表现。重点排查套路贷和校园欺凌情况,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校园矛盾排查
2.利用支部会议、行政会、中层干部会、党员大会、班主任会、全体教师会,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教师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专业能力,做到依法依规、合理有效的处理危机事件。
三、宣传教育
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微信、国旗下讲话、课堂教学等途径,积极宣传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四、预警机制
1.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
2.加强日常管理,进行有效预防。(1)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进入校园。(2)落实日常值班和重点部位(校门口、教学楼等)的巡查制度。
3.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等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对校园欺凌等事件及时上报、及时干预处理。
近期学校将深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远离黑恶势力共创平安校园!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
2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