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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制度

作者:   时间:2024-03-29   点击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精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目的要求

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相应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学校成立了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李丹

副主任:接崃、张胥奎

成 员: 朱未君 李斌 邵华 王杰 冯志亮 杨敏 姚乐平

孙萍 陈喆 班主任 心理教师 辖区民警

法律支援:苏州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团

四、处置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学生,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言论、动态或事态,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五、日常管理

1.对全体教职工开展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培训,强化以生为本的意识,增强全体教师的预防和处理意识,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2.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等“七个一”活动,并做到长效开展。

(1)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2)开展一次家访活动,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环境和在家表现。

(3)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校园矛盾排查,针对具体问题及时制定出解决方案。

(4)进行一次“特异学生”的排查和心理疏导。

(5)开好一次法制主题班会。

(6)进行一次校园周边环境大排查。

(7)组织一次家长培训活动。

3.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工作:

(1)利用行政会、中层干部会、党员大会、班主任会、全体教师会,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教师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处理学生欺凌与暴力事件的专业能力,做到依法依规、合理有效的处理危机事件。

(2)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校园网、宣传栏、课堂教学等途径,积极宣传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矫正学生心理偏差

(1)每学期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心理课程。

(2)利用广播、展板等方式,向学生宣传人际交往的技巧和知识。

(3)开展心理活动周,组织学生以照片、作文、图画、表演、游戏等方式交流、展示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对学生、家长、教师进行调查,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

(5)对人际交往出现问题的学生进行个体或小团体的心理辅导,并定期回访。

六、预警机制,积极防控

1.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加强日常管理,进行有效预防。(1)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进入校园。(2)落实日常值班和重点部位(校门口、教学楼等)的巡查制度。

3.法制副校长组织教师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等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对校园欺凌等事件及时上报、及时干预处理。

4.班主任通过和学生的日常接触,对学生反常的舆情和行为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对班级中纪律较差、喜欢拉帮结伙、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要重点关注;要把单亲儿童、留守儿童作为教育重点,以主题班队会的形式,结合近期国内、省内的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进行案例分析,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5.心理教师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

6.开展家校合作,有效控制校外不良人员的教唆和利用。校外不良人员往往是一些恶性事件的幕后推手,所以学校要和家长密切合作,教育学生要明辨是非,不做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事。

6.排查建档,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治理。

七、处理流程

1.信息上报。班主任、教师、学生或者其他当事人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校长,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机关;如涉及校外人员要通报辖区派出所。

2.处理过程。学校、班主任负责与家长沟通解决。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保护学生隐私。

3.教育引导。由班主任、心理教师联合对当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对欺凌和暴力的实施者进行跟踪教育,联合派出所、家长帮助其改过,使其心理水平恢复正常。

八、工作要求:

1.正面引导,预防为主。

2.全员参加,高度重视。

3.疏堵结合,不留死角。

4.信息畅通,处置合理。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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