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深化素质教育,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育人”的教育观,充分挖掘“诚朴勤和”校训的内涵,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学生评优评先方面,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集体系列
(一)优秀班集体(文明班级)评选
1.优秀班集体条件:
(1)积极开展创建优秀班集体的活动,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完成任务好,各项常规评比名列年段前茅,有良好的班风,形成尊师守纪,热爱劳动,团结友爱,朝气蓬勃,不断向上的班集体。
(2)学生转化工作抓得紧,措施有力,耐心细致,成绩显著。在一学期中,班级同学无重大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3)学风好,多数学生学习成绩良好或有明显提高,卫生工作做得好,学生体育达标率高,95%以上学生达到《体质健康标准》。
(4)班干部能团结一致,密切联系同学,在创建优秀班集体及其他活动中能起带头和核心作用。
2.评选方法
(1)优秀班集体每学期评选一次。
(2)由德育处进行评审。
(3)被评为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可优先成为优秀班主任的候选人。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选时一票否决。
①班级内有情节严重的盗窃、打架、破坏公物等行为。
②安全管理不到位,有较大安全事故者。
二、学生系列
(一)“美德好少年”(三好学生)评选
1. “美德好少年”(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守则》《规范》,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学业成绩优良。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两操一锻炼”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素质。
(4)积分好。在班级成长积分考核中处于班级前列。
(二)“美德好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 “美德好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的班、队干部,在基本具备或略低于“冠云好少年”条件的基础上,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骨干作用。
(三)“诚朴勤和之星”(单项之星)评选
1.诚正之星(美德之星)
评选条件:
(1)比较模范地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在诚实守信、礼貌待人、孝老爱亲、勤劳节俭、乐于助人、热心公益、
勇对逆境等文明素养、养成教育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2.质朴之星(进步之星)
评选条件:
(1)比较模范地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比较明确,学习态度比较端正,上课努力专心听讲,积极争取发言,学习成绩与期初相比有了比较大进步的学生。
3.勤进之星(学习之星)
评选条件:
(1)比较模范地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学习成绩好(任意一门学科总分位列前三名);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上课认真积极质疑和发表见解,完成学习任务好,任课老师认同度高的学生
4.和雅之星(友爱之星)
评选条件:
(1)比较模范地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平等待人,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善于团结同学,受到班级同学认可的学生。
(四)其它项目评比评选
1.“阅读之星”评选条件:
(1)喜爱读书、勤于读书,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平时能广泛阅读各种书刊杂志,是全班公认的小书迷。
(2)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读书展示活动,在班级推荐中能获得半数以上通过。
(3)善于读书。在广泛读书的基础上,每学期能选择2--3本经典的书精读。并做好读书笔记,写好读后感。
(4)读书致用。平时能将读书的喜悦与大家分享,能积极向同学们推荐好书,能将书中的故事讲给大家听。
(5)书香留痕。能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的各项读书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五)评选办法
1.以上学生系列各项单项奖,学校每学期评选一次,由各班主任(中队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民主评选。
2.评选名额:“美德好少年”每班1-3名,“美德好干部”每班1名,“诚朴勤和之星”(单项之星)每个单项每班1名,“阅读之星”根据每年阅读节实施方案确定。
3.各项评选要根据评选条件,各班先采用自我申报、同学评议、教师推荐的基础上,学生进行成果展示、投票选举,然后推荐上报名单并填写好申报表。
三、奖励办法
1.各类先进,经学校审批后,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或奖品,召开全校师生大会或者年级联合班会给予表彰,并上学校和班级教室媒体终端进行宣传展示。
2.凡评上各类先进,名单都载入学校刊物存档。
四、评先流程
1.校级学生评优评先:由学生民主推荐或教师提名,参评学生演讲,师生共同评议,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上报推荐材料,最后年级部领导小组集中评议,级部公示的工作流程。
2. 校级以上学生评优评先:原则上按照参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推荐材料上报前需由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评议予以确认。
备注:
一、校级其他各类优秀或先进学生的评选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活动方案)
二、校级以上各类优秀或先进学生的评选办法(参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
三、省、市三好学生推荐人选除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外,推荐对象必须有两次以上校“美德好少年”获奖经历。
四、光彩事业奖学金推荐人选除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外,名额分配主要采用各班平均分配的原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校以前制定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