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十二中学副班主任工作职责
(试行稿)
为进一步优化班集体建设、细化班级常规管理过程,更好的推进全员育人,使更多的教师参与班主任工作岗位,同时做好班主任梯队建设,学校特设立副班主任工作岗位,并规定副班主任职责如下:
1、 副班主任是班主任的助手,在班主任的领导下主动参与班级管理,积极配合班主任开展班级日常管理,每周至少与班主任进行一次班级工作交流,并在班主任外出期间担当起班主任职责;在初一、初二年级中,35岁以下副班主任同时担任中队辅导员职务,在学校团队组织下组织学生开展队活动。
2、 每学期独自或与班主任共同上门家访不低于5人次(每月1-2人),并作好记录以及家访后教育工作;
3、 每学期至少完成1个主题班(队)会方案,并独力或与班主任共同开设一节主题班(队)会课;
4、 每学期要与班级的不低于50%同学进行一次交流、谈心,并做好记录;
5、 承担一到二名学困生或问题学生的帮教工作,并做好帮教记录;
6、 每学期完成一个个案分析以及本学科一个德育渗透教案;
7、 参与班级常规管理,承担午间自主管理、两操、板报的具体工作,并与班主任共同进行班级集会纪律、实践活动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班级集会纪律、午间自主管理、两操、实践活动的到位率(由年级组长考勤),以及板报的评比结果,直接计入副班主任的成绩考核。
8、 副班主任的月考核由所在年级组长负责,由年级组长根据每月检查副班主任工作记录、常规管理工作考勤表以及团队提供的黑板报评比结果形成副班主任月考核结果报政教处存档。
学期结束时,将以上工作的资料以及一篇副班主任总结上交政教处考核,考核合格者在《教师平时考核表》中记录一学期副班主任工作经历及实绩。
苏州十二中学政教处
2007年8月